团队资讯 团队资讯

Latest news

最新资讯

首页团队资讯最新资讯“被打还手就算互殴”成历史:正当防卫认定标准首次写入《治安管理处罚法》

“被打还手就算互殴”成历史:正当防卫认定标准首次写入《治安管理处罚法》

作者:蒋茂吉 律师浏览:872025-10-31

新规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6月27日修订通过,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次修订的核心亮点之一,是将正当防卫认定首次写入了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终结了“被打还手就算互殴”这种“双方各打五十大板”的“和稀泥式”行政执法乱象。

典型案例:张女士被打反击案重塑治安管理处罚领域正当防卫边界

山东淄博的烧烤店经营者张女士遭醉酒的男子刘某寻衅滋事并率先殴打,张女士为自保顺手拿起啤酒瓶反击致刘某轻微伤。经公安机关认定,醉酒男子刘某寻衅滋事殴打他人,被处以行政拘留六日。张女士同样因殴打他人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罚款200元。

张女士不服该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该案历经了法院一审二审,检察院抗诉,耗时四年时间后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法院认为,“本案的冲突产生的直接原因是刘某酒后寻衅滋事,率先发动攻击行为,张女士为了免受刘某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随手拿起身边物品进行反击的行为,是为了制止违法侵害行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当不予治安管理处罚”。

同时判决书更直指司法实践痛点,"实践中个别案件存在"和稀泥""各打五十大板"的现象,这种处理方法模糊了"正"与"不正"的界限,难以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新法修订:构建正当防卫制度的民事、行政、刑事三层法律保障体系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25年修订)第十九条明确规定,“为了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行为,造成损害的,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受处罚;制止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较大损害的,依法给予处罚,但是应当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不予处罚”。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里面增加的正当防卫制度,与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相衔接,共同构建了我国在民事、行政、刑事三大法律体系关于正当防卫制度的三层保障体系,为公民行使正当防卫的权利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保障。此次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修订,也用实际行动回应了人民对于正义的朴素追求,用明文规定解答了张女士的疑问:被打还手没有错,合法防卫受法律保护。

明确治安管理处罚领域正当防卫认定标准:1.当一方为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实施反击,只要损害在必要限度内的,应认定为正当防卫行为,而非治安违法行为;

2.仅当防卫行为明显过当且造成较大损害时,才需依法处罚,且应当适用“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

新法意义:明确执法导向,引导行为边界,守护社会正义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后,将引导公安机关转变矛盾冲突类案件的处置逻辑:面对 “冲突双方均存在损害”的案件时,需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综合考量案发起因、双方对冲突升级的过错程度、是否使用或者准备使用凶器、是否采用明显不相当的暴力等客观情节,准确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彻底告别“各打五十大板”的简单化处理。唯有查清事实,分清“是与非”、“正与不正”,才能实质性化解人民群众矛盾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让执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

新法的实施,在社会行为引导层面也将发挥重要作用:对意图寻衅滋事的率先施暴者形成震慑,使其可以预判先动手的行为代价,摈弃“先动手者横竖不亏”的错误认知,从源头减少不法侵害的发生;另一方面,也为遭遇不法侵害的公民提供了法律支撑,消除“还手即互殴”的顾虑,能够敢于出手制止侵害、敢于见义勇为,不再陷入“后反击者进退两难”的困境,真正赋予公民行使正当防卫权的底气,筑牢公民合法权利的保障防线。



在线留言 电话咨询

联系电话

18675238084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