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曹春和律师、高级合伙人周涌律师、高级合伙人杜夏律师成为惠州市私募基金业协会成员,并被聘为惠州市私募基金业协会第一届专家库成员。2024年4月24日,惠州市私募基金业协会特颁发聘书,聘期从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为期三年。此次伟伦所三名律师成功获聘,不仅是对伟伦律师专业能力的认可,更是彰显了伟伦所在法律服务行业的广泛影响力和声誉。伟伦所全体律师将以此为契机,为客户提供高质量专业法律服务的同时,积极参与协会的各项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和水平。
私募基金(Private Fund)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与之对应的公募基金(Public Fund)是向社会大众公开募集的资金。人们平常所说的基金主要是共同基金,即证券投资基金。广义的私募基金除指证券投资基金外,还包括私募股权基金。在中国金融市场中常说的“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往往是指相对于受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人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而言,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其方式基本有两种,一是基于签订委托投资合同的契约型集合投资基金,二是基于共同出资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