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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涌律师、张倩倩律师受邀参加惠州市检察院申诉案件公开答复会

浏览:1822018-06-25

2018年6月20日上午9时,惠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安徽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举行公开答复会。除申诉方代表、案件承办人外,会议还邀请律师代表、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我所周涌律师、张倩倩律师作为第三方律师代表受邀参加。会议由市检控申科科长曾庆文检察官主持。


这是一起涉嫌职务侵占类犯罪的案件,2018年3月29日申诉人因不服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全某作出的无罪判决向惠州市检察院提起申诉,请求检察机关提起抗诉。惠州市检察院曾招荣副检察长担任本案复查承办人。

曾招荣副检察长

罗细梅检察官助理

曾庆文检察官

(控申科科长)

公开答复之前,我所周涌律师、张倩倩律师即到惠州市检提前了解案件相关信息,并对案件做了初步研究论证。会上,副检察长曾招荣与检察官助理罗细梅先就涉案事实和证据进行了公开陈述和示证,提出了不予抗诉的复查意见并详细阐述了不予抗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申诉方、律师代表、人民监督员就案件事实自行发问,明确案件的争议焦点。针对申诉方提出的异议和不解,复查案件承办人曾招荣副检察长一一进行解答并释法说理。在相对全面的了解了案件的事实、证据的情况下,我所周涌律师、张倩倩律师就惠州市检作出不予抗诉的复查决定发表了独立专业的法律意见。本案看似侵占公司资金,实质上是违规违约使用资金的民事纠纷,因为被告人不具备公司员工的身份特征与非法占有资金的主观故意而不能构成职务侵占类犯罪。两位律师从客观理性的角度,结合专业知识,向申诉方详细摆事实、讲道理、释法义等方式,为申诉方解疑答惑,并耐心劝导申诉方准确理解惠州市检作出的复查决定。人民监督员也结合自身社会经验发表意见,对本案处理意见表示赞同。同时,答复人也告知申诉方其下一步权利主张的途径和方向。


周涌律师、张倩倩律师

申诉方代表在听取了第三方律师发表的意见后,对案件有了更全面、更客观的认识,对检察机关的复查决定表示理解。

伟伦所刑事法律事务部从2017年开始至今为惠州市检察院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接访案件11宗,作为第三方力量化解涉法涉诉矛盾,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正当权益,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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