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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春和

曹春和

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荣誉主任、高级合伙人、国家一级律师 公司与合同法律服务团队创始人、负责人


曹春和律师拥有30年以上的执业经验,专注于合同法与公司法领域争议解决,在惠州仲裁委员会和重庆仲裁委员会担任仲裁员,同时担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和惠州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具有丰富的诉讼、仲裁经验,参与办理了诸多行业内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

教育背景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

长江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

社会职务
  • 一级律师

  • 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荣誉主任、高级合伙人

  • 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和第七检察厅联合聘请为“民事行政检察专家咨询网”专家

  • 广东省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 惠州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

  • 惠州仲裁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成员、仲裁员

  • 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西南政法大学广东校友会常务副会长、惠州校友会会长

  • 西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

  • 惠州市特殊资产管理协会常务副会长

主要荣誉

1997年3月31日,被国家司法部评为“全国优秀律师”

1997年4月,获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授予“惠州市劳动模范”称号。

1997年9月,获中共广东省委、省人民政府授予“广东省先进工作者”称号。

1997年10月,获广东省司法厅颁发“二等功”奖章。

2010年12月,获得省律协成立三十周年全省律师行业“管理杰出贡献奖”。

2015年10月,荣获西南政法大学“十大杰出律师校友”。

2017年2月,荣获惠州市律师协会“律师行业卓越贡献奖”。

部分经办案件

重大案例

  • 组织、指挥全国第一大毒品案件的辩护工作。

  • 带队办理的谢子清、林韦呈侵犯商业秘密案,入选2018年广东省检察院系统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 带队办理的林义翔等侵害商业秘密案件,入选2019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 带队办理的A公司与B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入选2019年度广东律师典型案例。

法律顾问

  • 为惠州市行政中心建设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 担任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委组织部等行政部门的法律顾问,担任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3.公司、华阳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单位的法律顾问,为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 带领团队为惠州市道路桥梁设计院提供非诉项目服务,顺利帮助设计院召开董事会、股东会会议,完成管理层的更替衔接,后续代理其公司决议诉讼并取得胜诉。

  • 为建行惠州分行、中行惠州分行等金融机构,东方、信达等资产管理公司提供金融法律服务。

发表著作

《论外商投资中国房地产的法律问题》一文在第四届中美法律研讨会上宣读,并被全美律师协会收入论文集在美国出版。

编著的《中国商事法律热点问题研究》一书中的关于一人公司等观点被《公司法》所采用。

《消费者信用权益法定化之可行性分析》一文被广东省律师协会编入《1980-2005纪念广东省律师协会成立25周年优秀论文集》,并被评为一等奖。

撰写的《广东省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2017年度观察报告——以公司创始股东权益保护为视角》一文在广东企业法务高峰论坛上发布,并被广东省律师协会编入《2017年广东省律师协会法律专业年度观察报告(十四个专业领域)》。

文章《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件管辖裁判规则探析》发表于《伟伦律师》2021年12月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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