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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送须知

来源:珠峰刑辩团队浏览:572024-01-16

顾送凭证

1.顾送人与被顾送人关系证明材料(户口本或街镇、村委居委会、派出所证明)

2.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电子身份证、驾驶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一、顾送物品清单及流程

1.家属可以顾送下列物品:

(一)衣物:必须是全新的纯棉平角内裤和保暖内衣裤,所送衣物不能是红色,不能是双层,不能是高领,不能带有珠片、拉链、金属等装饰。。

(二)眼镜:限于矫正视力所需的近视、老花眼镜,必须是全塑料的树脂眼镜,不能含有金属或玻璃。

(三)书籍:限于国内合法出版的专业书籍,且不得有妨碍狱内安全、管理的内容。书中不要有夹带纸条,更不要在书上写内容。

(四)药品:一般情况下不能送药品,除非是某些特定疾病看守所没有药物,经看守所医生批准可以送。

 

2.家属顾送程序:

(一)犯罪嫌疑人本人向仓号管教申请,管教同意后开具物品顾送单,犯罪嫌疑人将物品顾送单寄送给家属。

(二)家属收到物品顾送单后方可前往服务厅顾送。

 

二、顾送款顾送流程

第一步,打开微信,搜索微信小程序“粤省事”,或扫描二维码进入粤省事小程序;

第二步,登陆后,找到“专题”-选择广东公安 智慧新民生栏目。

第三步,选择“监所服务”,点击进入“顾送、会见”服务。

第四步,点击“顾送款预存”,首次操作需要您进行人脸身份验证。

第五步,进行人脸识别认证,可选择“反光识别”或者“读数识别”后开始验证。

第六步,阅读家属顾送注意事项。

第七步,阅读后,点击已阅读,进入下一步,首次操作需要申请绑定,请认真阅读申请须知后,输入顾送人员信息及顾送对象信息后,点击提交,顾送人员与顾送对象的关系可以为父母、子女、孙(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夫妻或者其他。

第八步,绑定成功以后可进行顾送款预存、查看预存记录或者对象管理继续添加顾送对象。

温馨提示:

被监管人员每月网上顾送款总额不得超过500元人民币,在监所内的顾送款余额不得超过2000元人民。每个月只能顾送一次(衣物、书籍、钱都登记在案),每个月最后一天不接受微信顾送存款。

 

三、其他问题梳理

1、案件办结前,可否与当事人通信?案件办结后,家属会见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法律并未限制被羁押当事人与近亲属的通信权,在查询到当事人的监室号后,家属便可以寄信给当事人。

注意:往来的信件不可以涉及到案情,否则会被没收,严重者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在案件办结前,当事人与家属往来的每封信件都会经过看守所或办案单位审核)

 

根据《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而一般情况下,案件在办结之前,是不允许家属会见的。

“案件办结”则是指判决已生效,执行通知书已经送达,家属便可凭借相关凭证,前往看守所会见。

 

2、多久可以会见一次?会见的具体时段?

根据《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罪犯可以与其亲属或者监护人每月会见一至二次,每次不超过一小时。每次前来会见罪犯的人员不超过三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会见时间,增加会见人数,或者其亲属、监护人以外的人要求会见的,应当经看守所领导批准。

 

(惠州市看明确规定近亲属、监护人每月可申请会见2次,每次不超过3人。每周三、周六8:30-12:00、14:00-17:30为固定的家属会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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